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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(第4/5页)
你,不必有所顾忌,自然可以畅所欲言。” “或许。” 领班过来为他们点菜,但曦宇心不在焉,没有细看菜单,便要了当天的特餐。 “一样。”克强对领班说。 “你今天这么客气啊?”曦宇调侃他。 “我今早早餐吃到要去你那之前的半个小时才散,胃还是满的呢。你请客,我几时客气过?何况你现在是银行家了。”克强揶揄回去。 “你还不是为自己铺后台?来到美国你敲我,等我回台湾,你跑得掉吗?” “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?我可告诉你,你当真要回去时,要先预约啊,否则我未必一定有空陪你。” “风流一如当年啊?” “和当年比逊多啦。你呢?我看你除了工作,似乎快没有半点生活乐趣了。” “那得看你对乐趣的诠释了。”曦宇答道。 “十足学究口吻。当心呀,别提早步人中年危机了。” “喂,老家伙,别忘了你我同年。” “咱们俩还同月同日呢!” 这是真的。他们是否因此结为莫逆,曦宇就不大记得了。那段平时疯狂玩乐,尽情享受青春,考期便熬通宵,熬得脸色发青的黄金岁月,仿佛是若干世纪以前的事了。 大三寒假,曦宇的父亲调职美国,不久就办了手续把全家接了来。曦宇剩下的大学学业是在纽大完成的,随后一人负笈去了英国牛津深造。他父亲既是这家银行在美国纽约分行的总裁,又是投资股东之一,曦宇念的是经济,自然而然在修完学校教育后,进入了银行。 他最初并未藉父亲在董事会的权势,由基层做起。自办公室收发员到今天的总经理,完全靠他的努力和敬业,及他的专业经验和学识。认真说起来,他的黄金青春年华在离开台北那一年就结束了。 “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,”克强说“曦宇,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?” “老天!”曦宇呻吟“我走到哪,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,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。” “你是独生子,戈伯伯和戈伯母着急是情有可原的。” 曦宇掀掀眉。“我来猜猜,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、戈伯母吃早餐?”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。“我一大早下楼,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。” 曦宇十分惊讶。“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,我怎么不知道?” 他随口胡猜,不料竟一猜就中。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后,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,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。 “前天。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,你没回。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。” “哦,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,太累了,没听答录机。”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,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,打开电脑呼叫Vicky。 到底是多年知交,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。 “我大学毕业后到加州柏克莱,一个人待了几年,曦宇,那时你去了牛津。我要说的是,我了解寂寞的滋味。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,拚老命K书用功,连睡眠时间都不够,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。” 曦宇朗笑摇头。“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,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,是因为寂寞?你错了。” “还有什么理由?” 是啊,什么理由?当夜回到他位于马里兰海滨的房子,坐在阳台上,望着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,曦宇也如此自问。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。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,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,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?没有。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。 “我叫它铜锣。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,所以通常它响一声,我就赶紧起床,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。” “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?”他问她。 “是我父亲的闹钟,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。铜锣老虽老,却精力充沛得很,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,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,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。”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,那便是他母亲。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,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,她不以为意,照样当宝贝的收藏。 两年前,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,曦宇帮忙打包行李,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,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,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,以及他满十八岁时,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。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,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,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。 最最教他动容的,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,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,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。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。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,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,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,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,就是不肯剪掉。后来一连遭警察取缔,由于父亲身分特殊,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,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,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。 案亲到后来对他置之不理,母亲到警察局来,流著泪,握著剪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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