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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五章喜欢人得用对方法 (第1/5页)

    第五章 喜欢人得用对方法

    学生人数大致稳定,上学期的三十几个小孩都留下来了,还多出将近二十个学生,当中有三成的学生缴交一年学费,四成学生缴半年学费,换言之,这五十几个学生将会成为仁爱学堂的代言人。

    因此叶雪对他们的程度严格控管,将五十几名学生分为三班,现在连她都要开始带班。

    叶父、叶母一有空就去做乡野调查,确定每年一次的秀才考试内容、题型与考题方向。

    且在这次的教务会议中决定,从下个月起,升学考试班每天得多留”个时辰,做考前大猜题练习。

    科考对古代人而言,或许困难重重,但身为现代人,每人都是从小经历大大小小、关关层层的考试,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,因此考试对叶家一家四口而言,没有什么难度。

    比较有意思的是,这五十几个学生当中,还真的有将近十个人想走武举路子,于是叶父重新规划他们课程。

    不管叶雪的态度如何,萧易礼都在叶父、叶母和叶风的支持下,成为叶家的一分子。

    他有没有找到亲人?不知,但每个月他都会消失个几天,并且许多时候,只要学堂里没课,他就会偶发性失踪。

    他算半个客人,叶家爸妈不好意思追问他去哪里,便一致认为他是去寻访姑父和姑姑一家了。

    因为叶雪白天得带班,晚上还要写故事书,于是萧易礼良心推荐邻居张大娘来帮忙。

    张大娘做事勤快、手脚利落,一家五口的衣裳,她几下功夫就洗得干干净净、晒得平平整整,叶家上下满意极了,从此没有梅干菜衣服,棉被还闻得到太阳的味道。

    叶母极力推崇,张大娘不好意思,还说:“不是人人家里都有井的,我够幸运了,想用水,不必跑老远去挑。”

    没错,现在张大娘家里用水,也不必跑老远,叶家是个大方的主家。

    张大娘还负责叶家人的三餐和学生的点心、午膳,她的手艺没有叶母好,但有机会跟在叶母身后学新招,她也乐得在餐桌上给大家一些惊喜。

    有张人娘的加入,生活变得轻松,一心主张民主自由的叶家上下,观念出现些微改变,其实雇用佣人,也不完全没有好处,这是人尽其才、物尽其用、分层负责,人人都做自己最擅长的事,社会会稳定成长、迈向文明进步。

    对于张大娘的加入,叶雪对阿礼心存感激,要不是他强力说服、良心推荐,她不可能这种舒心日子过。

    她知道的,所以在亲口对阿礼说谢谢同时,她也省却每天的固定工作——摆脸色。

    只有一点点的些微改变,但全家人都感觉到了。

    比方,阿礼问叶雪话的时候,她不会听而不闻;餐桌上阿礼的提问,她不会再使出短句封杀法;偶尔,阿礼讲出值得夸奖的言论,她也不会硬是要酸个几句…简言之,他们之间的氛围从墨绿升级为碧蓝。

    由此可证,再大的偏见,只要有人肯先释出善意,情况就会逐渐好转。

    这天是月考,体育课、数学课都暂停,叶父、叶母把学生集合在同一间教室,一前一后,盯着学生写考卷。

    几个月下来,学生认的字越来越多,进出图书馆的学生人次有增多的趋势。

    叶家人是受新教育长大的,认为学习最重要的基础是动机,与其逼孩子在纸上一遍遍无聊枯燥地写字练字,不如鼓吹他们阅读,让他们有认更多字的欲望。

    他们一致认为,芬兰的教育成功,最大原因是鼓励阅读。

    因此昨儿个叶母在图书馆门口张贴公告——

    阅读完十本书、并交出读书心得者,可换小饼干一包;阅读三十本者,可换牛轧糖一包。

    这是何等有吸引力的奖励啊,叶家烤炉做出来的饼干,可是别处买不到的好味道,学生们看到公告都兴奋了。

    为应付即将到来的阅读人次,这几天叶雪很拚命,每天都在烛光下熬到丑时,才肯上床睡觉,只不过她不知道的是,有个人偷偷地在屋顶上陪她熬夜,看着她,不断傻笑。

    叶雪把刚完成的武侠小说装订成册,抱起两本书,往前院走去。

    这是她写的第一套武侠小说,文字内容适合即将考秀才的升学班学生,据说已经是借阅排行榜上的前几名。

    她当然写不赢古龙、金庸,但她从小到大看的书够多,信手拈来就是一个个新奇桥段,这些桥段吸引了学了们的目光,也让她在“礼哥哥、雪姊姊排行榜”的人气,有往冠军攀升的迹象。

    常有人围在她身边问:“雪姊姊,丐帮帮主最后怎么样了?有没有被坏人害死”、“雪姊姊,上宫家的武学秘籍这么厉害,为什么传到后代,竟然没有人习得此门功夫”、“雪姊姊,扬州的比武大赛真的有选出武林盟主吗”?

    粉丝团人数激增,让她有小赢的快感。

    走进图书馆,叶雪发现阿礼在里面,正拿着《大漠英豪》第七册在看,而且看得很认真,连她走进来也没发觉。

    《大漠英豪》已经接近完稿,将近三十万字,要是在现代,叶雪绝不相信自己能够用笔写出这么多文字,更别说用的还是毛笔,但她做到了,所以那话说得好,天底下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。

    萧易礼不知道叶雪进屋?拜托,他当然知道,更精准来说,她从后院走到前院时他就知道了,对于她的脚步声,他已经不只是熟悉。

    至于他会这么认真,好似根本没发现她的理由有两个——

    第一,讨好叶雪,这是她的心血,他看《大漠英豪》看得目不转睛,恰是对她的推崇与恭维;第二,小说太吸引人。

    天晓得他有多喜欢这间图书馆,从小到大,他对书的印象只有刻板、无趣,书是用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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