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刹那芳华 (第2/4页)
我的肚皮,一直失望,弟弟并没有出现。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。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。不是因为辛苦。而是人实在难做。 那么可爱的婴儿,粉红色的一团rou,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,多么没有意思。 女儿再小,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,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?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,一条一条坑,都是小女孩变的呀。 不久将来,我会变那个样子,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。 我看过一篇小说,题名叫《朝花夕拾》。小说不怎么样,题名却令人惊心,朝晨开的花,黄昏就落在地下,要拾起来。 生命多么短促。 红颜弹指老,刹那芳华。 想到这里,心都实了,搂着女儿,没有话说。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,那么美的轮廓,那么光滑的皮肤,透明的唇,明亮的眼睛。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,真会沉伦。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、细纹、黑点,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。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,便睡着了。 午夜梦回,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,很有点感慨,起床找杯水喝,看看钟,才十点正,越来越早睡,如乡下人。 我下床去看女儿,她睡在那里,箱一只小动物,呼吸起伏,有些微的音响。 我爱她,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,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,如果有枪弹射过来,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。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,觉得生命真的奇妙,而活着还是好的。 第二天,天气转得很凉很凉,比早一日低了十度,简直要我的命。 照照镜子,很是感慨,有些人是不会老的,但我就不是。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,她的职业是导演,美得不象话,已经够令人羡慕了,满以为她三十八九,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,她已经四十八。 我张大了嘴,合不拢。近五十岁! 我简直不相信,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,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,未免太过。我就不行了。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,于是披上衣服上班。 以前是潇洒,或是故作潇洒状,现在可随和了,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,我也不关心。漂亮有什么用,整洁已得。办事能力才要紧。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,话又不一样了。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。 他仍是那么英俊,真要命。 一直听见别人说,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,如陌路人一般,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,弄不好还秃头,一点味道也没有。 我这位就不同,他跟以前一模一样,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。 他先看到我,立刻同我打招呼。我抬头看见他,发呆,心酸,失措。 他把我拉在一角,问我可好。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,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,顿时低下头。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,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,坚持要送我一程。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,替女人穿外套,拉椅子,开车门,只有他。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,我却说了很多,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。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,听说他还没有结婚。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,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。为了什么?我不敢问。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。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,都来问我,他是谁? 我没有回答。 孩子都那么大了,还回答做什么。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,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。那日很沉默,有什么做什么,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,真是难得的,过后还能做朋友,还能有一声招呼,很多恋人,事后就反目成仇,成为陌路人。 我很幸运。 人家不会这么想,人家觉得我神经,前度难友抛弃我,我还不介意,一点血性也没有。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,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,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,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,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,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,我就是那么没血性。 我并不觉得委屈,生气的是对方,不是我,不管他为什么生气,我如果能过令他平静下来,一定是好事。看,多成熟多可爱的态度,结果自己胃气痛。 过几日,丈夫回来了。 风尘朴朴,一脸劳累,看到他还是好的,我连忙服待他,放了一缸颇为烫热的水,又撒了浴盐。 他累得话多不想说,吻我一下,跳进浴缸,几乎没在水中睡着,是我叫他起来,他浸得连手指皮都皱了,擦干身子,换上运动衣,也不说什么,立刻倒头大睡。 这一觉起码十个小时。 我为他掩上了门。 他带回来的衣箱需要清理,我把它们打开来,全部都是脏衣服。 因为他成日出门,渐渐买了好几打衬衫与内衣裤,于是我把脏的取出,交女佣洗烫,把干净的放进去,又检查他牙膏香皂可有短少,还有剃须水这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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