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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(第2/2页)
暂时只能在家里搁着。想说找你出来谈谈苹果人生,哪里知道你什么都不清楚,难怪敢把手机随便丢在公园椅上也不怕丢掉。你是对台湾人的cao守太有信心,还是对苹果家的手机太不上心?” “我手机随便放一向没丢失过。有几次忘了搁在哪里,第二天想起来过去找,都还一直待在原地没人拿走。台湾人还是很拾金不昧的。”虽然换了支还不错的手机,但沈如律的老习惯还是没有变。 “你之前用的是哪家的『金贵』手机?大家都舍不得捡?”切!什么拾金不昧,一定是丑得不能看、路人看都不看的那种。叶知慧有点嫌弃的问道。 “诺基亚N106。话质清晰,还可以听收音机,很好用。”沈如律说道。 “…这家公司不是已经被微软买走,成为历史了吗?还有…你说的那个型号,我记得好像非常古老,古老到甚至没有拍照功能对吧?”叶知慧艰难的说着,这时目光已经不像在看山顶洞人了,她觉得她看到了人类还没开始进化之前的南方古猿…真是…太荣幸了。 “它可以听收音机,而且充饱电可以待机一个月。”沈如律强调,并且挑眉指着桌上一直被叶知慧把玩着的5S嫌弃道:“哪像这种新手机,每天都得充电,使用起来掉电也凶。” 叶知慧才不理他的抱怨,抓着叶知耘道: “难怪他之前手机怎么乱放都不会丢,那种早就在市场上绝迹的手机,都已经成为去申办门号时,电信公司硬塞过来的赠品了,客户不想要还不行。那个家伙居然把这两种手机等同看待,太过分了有没有?”忍不住要为苹果…不,为全天下的智能型手机叫屈起来。 叶知耘并没有附和堂姊,抬眸笑看沈如律,轻道: “它们只是手机而已。”不管是上万元还是不值钱,如果对他来说只是通话作用,那么它的价值就是一样的。 沈如律当然听懂了她的意思,正如,她明白他的意思一样。 这个女孩,很迷人。她的美丽当然很加分,没有男人会不喜欢看美女,但第一次遇见她时,他完全没记住她的长相,毕竟不过萍水相逢,完全没有上心的必要;第二次再度偶遇,让他上心的,也不是她的美貌,而是讶异于:怎么又救了她?而且,她手上紧紧抓着他的伞──那柄只要见过的人都要嫌弃一下的大黑伞,却被她宝贝的拿着,像把它看成某种安全感的来源。 他向来没有动过的心,不知道为什么,一下子就这样微微颤动了──看着她始终紧握着他给她的伞,半点也没放手,他莫名产生了一种被珍惜的感觉,然后,心就为之颤动了… 原来,心动,竟然真的就是这样霸道、这样不讲理的东西。渴望它时,它不一定出现;没想过要它时,它来了你也无力抗拒。 可不就是无力抗拒吗…不然,他怎么会坐在这里,陪着两名女士吃饭,还乖乖听着一名新进的苹果脑残粉说一些白目的话?有这样的空闲,他宁愿去运动公园练习跑酷──他答应了学生,这学期的体育课来点不同的新奇体验。不把那群精力旺盛的臭小子给cao练得口吐白沫叫不敢,他就枉担明伦高工的魔鬼体育老师大名。 他想,他接受了叶知慧的邀请,他来到这儿吃饭,其实就是为了更加确认自己的感觉,以及,想要确认,她的感觉。 喜欢上一个人,以及,有没有被在意的人喜欢,其实都会有一种感应,隐隐约约的接收到那种讯息,就算是神经再粗壮的人,也会感受到。 或许在世人制式印象中,认为运动神经发达的人通常会缺乏敏锐的感性,做什么都大而化之、没心没肺的。但其实并非如此。身为一个曾经非常顶尖的运动员,沈如律知道每个行业最顶尖的那些人才,都不可能是脑袋空空的人,事实上他们比普通人更聪明更敏锐──即使是运动员的世界。 当他在第二次见到叶知耘,也认出她之后,就想着:如果下次还会偶遇,那么,他就敢肯定,他们确实是有缘分的。 带着这样隐隐的期待,因为一支被他随手丢在公园椅上的手机,他们又见面了。接二连三的偶遇,就是再不信宿命的人,也要忍不住意动了。正如“她”所说的,缘分到了吧… 缘分深重,命中注定。 现在,他喜欢这八个字了。可是,他可没救她三次吧?啊,不过这不重要,不要发生更好。她还是活得安安全全健健康康的好。他虽然会随手救人一把,但没有半点英雄主义情结。 他知道她是附近音乐教室的钢琴老师,每周会来上课一两次,而且已经在这边工作三年多了…真奇怪,在这之前,他们工作的地点距离这样近,他常常都会从乐器行前经过,却从来没有见过面(或许见过,但他从不关注陌生人的脸,即使是美女也不多看,所以这样也算没见过),如今却是在几天之内不断的遇到。 这感觉,还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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