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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(第4/4页)
上坡走,一双机伶的大眼盛满不可思议,仿佛不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。 但是事实证明它的确发生了,而且近在眼前,他不被打死也会被控诱拐未成年少女,即使他从头到尾都是处于被动的一方。 而在他身后追赶的是一位十分可爱的高中女生,尖尖的下巴小小的脸,眼睛骨碌碌的相当活泼,好奇的边跑边打量骑著单车的小学生。 她也很想试试,可是怕跟不上前方的男孩,所以失望的抱紧她怀中的猫,嘟著嘴埋怨想像和事实实在差距太大了,叫人有受骗的感觉。 “你到底要走到哪去,你都不累吗?”他一定不是人。 “少啰唆啦!就快到了。”他可是穷学生,供不起她五星级的享受。 不坐公车要坐计程车,而且要宾士级的,乡下地方有车好坐就该偷笑了还要求东要求西,活该要坐十一号公车慢慢拖。 “这句话你讲了五次,快这个字的定义由你改写了吗?”她就不信有多快。 汪水仙不走了,她找了个干净的大石头坐下用手扇风,无聊地扯扯绑在石头上的红布。 “本来就快了…”走在前头的男孩一回头差点吓死了,趋紧跑向她一拉。 “你…你要死也别拖我下水,趁没人看见快走。” “急什么嘛,人家真的很累耶!”怎么了,有人追杀他吗? 跑了一段路后,他才停下来往后一眺。“你到底是笨蛋还是白痴?随随便便乱坐。” 好险附近没熟人经过,否则他的皮肯定四分五裂包不住rou。 “我哪有乱坐,石头摆在路旁不就是给人休息用的。”她家的日式庭院就放了五十八颗大白石,具有水晶成份的那一种。 “真被你气死,你没常识好歹也看过电视吧!有哪颗石头前面会放香炉的。”人家还围上红布耶! “对喔!干么放香炉,拜土地公吗?”怎么没看到小庙? 败给她了,好个城市大土包。“是石头公啦!我们镇上最灵验的神,你小心祂晚上压死你。” “不…不会吧!我刚刚坐在…石头上…”汪水仙害怕地靠近他。 她不要被石头压啦!肯定会把她刚发育的小笼包压扁,变成平胸族的她会被人笑太平公主,那她会嫁不出去的,不要,不要…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怎可客死异乡,她还没见到她最崇拜的掌门人耶!好歹让她见上一面才好含笑九泉,不然她不是亏大了。 受了小说的影响,原本只是外向的汪水仙变得更大胆了,二话不说地拎起流狼天涯的小包包,一路坐著南下火车只身来到开发中的小乡镇。 天下没有做不到的事,只有不想做的事,这句话改变了她的人生观,因此她留下字条出走。 不去做做看怎知不行呢! “拜托,你很重呐!别拖著我的手走,我还要拿你的行李。”装石头不成,重得要命。 “我很轻啦!而且行李也不大,你哇哇叫个什么劲。”真没用,个大中看不中用。 男孩用杀人般的目光一瞪。“这叫不大?你叫脱拉库来载载看。” 起码有他高中的书包五倍大,里面也不晓得装酱油还是狗罐头,撞来撞去地相当沉──他以为的酱油和狗罐头其实是化妆品及保养品。 “脱拉库!”是乐团名称吗? “大、卡、车,我的大小姐。”天哪!他一定是被贞子诅咒了。 早知道就听老姊的话别老上网聊天,结果一个不小心招来这个绝天灭地的大祸害,他真的后悔极了。 “卡车就卡车嘛!干么说是拖拉库,谁听得懂。”汪水仙嘀嘀咕咕地怕人听见。 “嘴巴动来动去在干么,有口香糖也不分我一片。”小气鬼。 “我哪有…口香糖,我在做脸皮运动不行呐!”这人眼睛真尖,不能偷骂。 算了,他也不是很想吃。“待会到了我家别乱说话,知道吗?” “要到你家呀?”她以为要送她去住饭店呢!附近看来没什么好房子。 “怎么,你敢嫌弃,不要和风的亲笔签名书了吗?”他也是拗了好久她才肯给。 “要要要,你不能赖皮,说好是新系列的十本签名书喔!赖了我会哭给你看。”好幸福哦!亲笔签名书十本耶!她都要不到。 “好啦!好啦!引狼入室…哎呀!你的猫抓人。”完了,完了,老妈一定会当他和一中的女生乱来。 一世清名毁于一旦。 扬起下巴一得意,汪水仙嘲笑他活该。“谁叫你说我是狼,可乐才会抓你。” “你的猫叫可乐?”好好笑哦!这人和老姊是同类,她叫她们大厦的中央电脑芬达。 可乐和芬达,汽泡饮料。 “很可爱的名字对不对,我取的喔!”她沾沾自喜的说道。 “才…”怪。 这句话还没说完,一只拖鞋往他脑袋砸去。 “该死的和涌你还有闲情逸致泡妞,再三个小时老姊就要回来,你的猪窝再不清就等著长香菇。” 手叉腰的恰查某是他的… “三姊,你太狠了吧?”谋杀台湾最后一个十七岁处男。 风、起、云、涌,和家的四个兄弟姊妹,二男二女谁也不占谁的便宜。 刚好可以打一桌麻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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