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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(第5/6页)
的情绪不佳,她也好不到哪里去,口气一样火爆。 “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。”他咬牙切齿。“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那些街头艺术家,就代表你高人一等,那是个笑话。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,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,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。 他们僵在原地,手握拳头隔空较劲。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,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;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,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,都用着同样炽热的眼神,意欲杀死对方。 余贝儿首先开炮。 “如果你那些没格调、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,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,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。” “至少它们有看头。”他亦不客气的反击。“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,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,只能摆着当存货。”甚至废料。 “存货又怎么样?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脱光,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,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!” “那是一种行销手法,笨蛋。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,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!” “哈,这是什么鬼话?大黄菊花也是花,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,还比较节省。”分量较多。 “很好的建议。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,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,热情运用。”用到它着火为止。 “那最好。”她嗤之以鼻。“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,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。”降低她的格调。 “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?”他气得眯起眼。 “无时无刻。”她抬高下巴冷哼。“从你做的那些广告就知道你这个人有多没格调,你那些广告根本是垃圾,一点艺术价值也没有。”还敢跟人家说大话。 “我不需要艺术价值,我要的是赚钱!” “想也知道,否则你就不会光是制造垃圾,做出那些没水准的东西!” 顿时口水与拳头齐飞,两人扭打成一团。 对游子商来说,他最不能忍受的,便是她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诬蔑他的专业能力。他或许没有她那么懂得正统艺术,但对于流行的掌握度方面,绝对胜过她十倍、二十倍,他绝不容许她侮辱他! 单为了争这口气,游子商拚了。虽说自小到大从没有打赢过她,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,他只得拿出毕生的力气,和余贝儿对垒,和她杀得不亦乐乎。 “有死伤,你进步了。” 正当他的串头乱飞,呼吸纠成一团的时候,她说。 “但我要告诉你,我也进步了,你准备受死吧!” 接下来发生的事,请观众自行倒带,看是要追溯至高中或是更远的小学都可以,反正结局都一样,都是惨兮兮。 “呼呼呼…可恶!”连吞败仗的游子商心有不甘,干脆心一横,飞身扑向余贝儿。凶狠的程度可比摔角选手,硬是把她压倒在地上。 就算要死,也要拖个垫背的,贝儿她活该! 当他气喘如牛,一脸得意地望着被他压在底下的余贝儿时,他原本是想这么嘲笑她的,没想到却意外让他瞧见一样东西。 “你看什么看啊?还不赶紧移动你的猪腿,当心我把它当成万峦猪脚。”拿来啃。 余贝儿威胁他再不把他的腿,从她的身上挪开她就不客气了,游子商却动也不动,像看怪物似地盯着她。 “你…你的眼睛上方,有一颗小小的痣,小到几乎看不见。”他哪壶不开提哪壶,她说腿他偏要提眼睛,气煞她大小姐也。 神经病。 “快把你的猪腿移开啦!”她使尽吃奶的力气拚命推游子商,无奈他还是文风不动。 她…这个样子好可爱,他怎么从来都没发现?以前总嫌她胖,像粒圆滚滚的包子,现在瘦排骨吃多了,反倒觉得扎实的面点自有其益处,至少抱起来的感觉比较柔软。 他就这么痴痴看着她的脸,忘了时间,一直到被余贝儿吼醒。 “有死伤,你脑袋秀逗了是不是,居然敢抱我!” 经由她这么一吼,他才发现他不只用腿压她,还大胆地搂住她的背,难怪她生气。 “唔,贝儿…”他试图解释自己的感觉,却被她一巴掌打过来,顺带踹他的肚子,把他踹滚到另外一边去。 “恶心!”踹他也就算了,她还做出一脸呕吐状,大大伤了他的心。 “你要是缺女人,就赶紧滚回台北,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,丢我们村子的脸。”余贝儿丢下这句话后头也不回地离开,照例留下被踹得满身青紫的游子商,对着空无一人的空气发呆。 你要是缺女人,就赶紧滚回台北,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… 可恶,这说的是什么话,她就这么以他为耻吗? 游子商越想越不甘心,从地上跳起来,进屋子拿走车钥匙,发动引擎再度往高速公路飙进。 回台北就回台北,有什么了不起! 他知道村子里的人私底下都在批评他变了,过去那个纯朴的青年不再,外表虽一样优秀,但体内的灵魂已错位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私自利、市侩、满身铜臭味的都会男子,他们虽羡慕,但不欣赏,而且不吝于让他知道。 听说他在台北的生活过得很靡烂,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。 耳边环绕着人们的窃窃私语,游子商突然觉得浑身乏力,精神萎靡不振。 他们说的话,并不全然是事实。他在台北的日子并不好过,每天辛苦的工作,终日像根绷紧的弦,偶尔才会上PUB放纵自己,却因此而被贴上靡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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