胭脂_第三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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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章 (第2/4页)

枯燥,会提早更年期。”

    我问:“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?以前看到女同事夜夜出去约会,穿戴整齐去点缀别人的派对,就纳罕不已,深觉她们笨,后来才懂得原来她们是出去找对象,但是我做不到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尽对牢些木匠泥水匠也不是办法。”

    “我无所适从。”

    “你才三十多岁,几时挨得到七老八十?不一定是要潘金莲才急需异性朋友,这是正常的需要。”

    陶陶说得真对,母亲真的开通。

    我用手撑着头。

    “老是学这个学那个干什么?”母亲说。

    母亲说:“你打算读夜校读到博士?我最怕心灵空虚的女人葯石乱投什么都学,本来学习是好的,但是这股歪风越吹越劲,我看了觉得大大的不妥。”

    我抬起头“然则你叫我晚上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也托过你叶伯伯,看有什么适合的人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妈,这就不必了,益发显得我似月下货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呀,不结婚不生孩子最好,永远是冰清玉洁的小姐,永远有资格从头再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豁达的,我并没有非分之想。”

    “叶成秋都说他不认识什么好人,连他自己的儿子都不像话,每年换一个情妇,不肯结婚,就爱玩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得认命。”

    “言之过早,”母亲冷笑“我都没认命呢,我都五十岁了,还想去做健康运动把小肮收一收呢。”

    我把笔记翻来覆去地折腾,纸张都快变霉菜了。

    “读完今年你替我休息吧。”

    我不出声。

    “公司生意不好就关了门去旅行,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?压力不过是你自己搁自己头上的,打日本鬼子的时候咱们还不是得照样过日子?”

    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父亲带着我走的时候,我也只有十九岁,手抱着你,来到这个南蛮之地,一句话听不懂,广东人之凶之倔,嘿,不经历过你不知道,还不是挨下来,有苦找谁诉去?举目无亲。”

    “你爹夜夜笙歌,多少金子美钞也不够,才两年就露了底,怎么办?分手呀,我不能把你外公的钱也贴下无底洞,这还不算,还天天回来同我吵。

    “最惨是你外公去世,我是隔了三个月才知道的,那一回我想我是真受够了。但天无绝人之路,又与叶成秋重逢。所以你怕什么?柳暗花明又一村,前面一定有好去处。”

    我握紧母亲的手,这个世界上,什么都不重要,我们这三个女人必需互爱互助。

    “我回去了。”mama说。

    “我送你。”我站起来。

    “不用,我叫了你叶伯伯来接我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看样子,叶太太是不行的了。”

    母亲不响。

    我自管自说下去“也许情况会得急转直下。”

    “如何直下?你以为他会向我求婚?”没想到母亲会问得这么直。

    我嗫懦地低下头。

    “他看上去比时下的小生明星还年轻,要再娶,恐怕连你这样年纪的人都嫌老,他叶某放个声气出来,要什么样的填房没有?到时恐怕连旧情都维系不住。”

    我连忙说:“朋友是不一样的,叶成秋不是这样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女人最怕男伴从前的朋友,怕你们老提着从前的人,从前的事,非得想办法来隔绝了你们不可,除非你懂得做人,以她为主,我可做不到,办不到。”

    这话里有许多感慨,有许多醋意,我不敢多言。

    “我送你下楼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叶成秋站在车子外。

    现在肯等女人下楼来的,也只有叶成秋这样的男人。

    他说:“我初初认识你母亲的时候,之俊,她就跟你一样。”

    我温和地说:“其实不是,叶伯伯,那时候母亲应与陶陶差不多大。”

    “但陶陶还是个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她们这一代特别小样。”

    “会不会是因为你特别成熟?”他笑问。

    “不,我不行。”我把手乱摇。

    叶成秋说:“之俊,你有很大的自卑感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应该有吗?我有什么可以自骄?”

    叶成秋笑“总之不应自卑。”

    今夜不知怎地,我的眼泪就在眼眶中打滚,稍不当心用力一挤就会掉下来。

    最受不了有人关注垂询。

    受伤的野兽找个隐蔽处用舌头添伤口,过一阵子也就挨过去了,倘有个真心人来殷勤关注,硬是要看你有救没救,心一酸一软,若一口真气提不上来,真的就此息劳归主也是有的。

    他上车载了母亲走。

    在电梯中,我觉得有一撮灰掉在眼中,还是滚下一串眼泪,炙热地烫着冰冻的面颊。

    真rou麻,太过自爱的人叫人吃不消,女儿已随时可以嫁人,还有什么资格纵容自己,为小事落泪。

    我温习至凌晨不寐,天露出鱼肚白时淋浴出门吃早餐去。

    考完试步出试场,大太阳令我睁不开双目,睡眠不足的我恍惚要随吸血伯爵而去。

    “之俊!”

    我用手遮住额角看出去。看到罗伦斯给我一个大笑容。他坐在一辆豪华跑车里。

    “唉,”他笑着下车“之俊,原来你是杨之俊。”

    我坐上他的车,冷气使我头脑清醒,簇新的真皮沙发发出一阵清香。

    “是,我是杨之俊。你不是一早就晓得?”

    “之俊,我是叶世球啊。”

    这名字好热,他面孔根本就熟。

    “唉,我是叶成秋的儿子。”他笑。

    轮到我张大嘴,啊,怪不得,原来此花花公子即是彼花花公子。

    “之俊,”他好不兴奋“原来我们是世交,所以,有缘分的人怎么都避不过的,我总有法子见到你。”

    我也觉得高兴,因对叶成秋实在太好感,爱屋及乌,但凡与他沾上边的人,都一并喜欢。

    敝不得老觉得他面熟,他的一双眼睛,活泼精神,一如他父亲。

    “你是怎么发觉的?”我问。他略为不好意思“我派人去查你来。”

    我白他一眼。就是这样,连同吃咖啡的普通朋友也要乱查。他大概什么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“我们现在可以做朋友吧?”

    “朋友没有世袭的,叶公子,我同令尊相熟,不一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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