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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(第2/3页)
,他家的整个院子都归我管。” “他是哪个行业的?” “从商的。” “商人重利轻别离啊,女儿,你要不要再考虑、考虑?” “爸,在这个时代谁不重利啊,我不想跟他别离。” “你自己都决定了,我还能说什么?什么时候带他来见个面?”顺仔哭得像个孩子似的。 “他明天来,日后我嫁了人,你也该为自己找个伴儿。”曼曼取出面纸,心疼地替老爸拭泪;而林mama瞧这父女俩哭成一团,也跟著哽咽。 “林mama,我爸就拜托你了!”曼曼诚心地请托。 “你放心,曼曼,我会照顾他的。”林mama流泪点头“当仁不让”地接受了。 “爸,你可要对林mama温柔点,在我心底早当她是妈了。”这是曼曼的真心话,而她这才想起自己的“点子”乘机说:“不如你们搬到大一点的房子,住在一起,也好有个照应。” “这…”顺仔没想到曼曼这么“懂事”其实他舍不得搬的真正原因,是怕搬家后无法再见到心恰的人。 “林mama,就跟爸一起搬嘛,我看你们再留在这儿也不行,我看这附近大家都搬走,就剩我们两家了;若这购物中心真盖起来,把我们的房子夹在中间,那不是很奇怪?” “可是顺仔兄要我跟他抗战到底呢!”林mama力挺顺仔。 顺仔抹抹泪,嘴硬地说:“是啊…”其实,他更想跟心爱的人搬到大房子一起住。 知父莫若女!曼曼早在十年前就知道老爸默默地爱慕著隔壁的林mama,但他最爱装英雄好汉,又那么爱面子;看来,她必须使出浑身解数,给他个台阶下——该是这只玉镯子出场的时候了。 “大家别再哭了,我去做饭,孝敬您们。”曼曼安抚两位老人家,起身走进厨房,先瞧瞧冰箱里有什么菜,然后趁他们不注意,溜到老爸房里。 曼曼从他桌案上拿了张纸,模仿他的字迹写下一串句子,又溜出来,从后门进了林mama家里,把玉镯放到她房里。事成之后,又赶紧回自家厨房,边洗手做羹汤,边从窗口观察外头的动静,瞧他们安静地暍著茶,情意只敢表露在眼中,她暗自祈祷计谋能成功。 用过晚饭后,林mama和曼曼一起洗好碗后就回去了。 曼曼飞快地关上大门,拉著老爸进房里,对他坦承:“老爸,我替你向林mama求婚了。” “啥!”顺仔差点把衔在口里剔牙的牙签给咽下去。 “我知道你爱著林mama,你下愿搬也是为了她吧!”曼曼体贴地替老爸说出心事。 “你这小娃儿,到底干了什么好事?”顺仔赶紧吐掉牙签,瞠目问女儿。 “我买了一只玉镯,写了封情书,煮饭前就放到她房里了。她若答应嫁你,待会儿八点整一定会在她的院子等你的,你得把握良机啊!”曼曼鼓励著老爸。 “这…”顺仔胀红了脸,手足无措的。 才说完,老钟便响起,八点了! 曼曼对老爸眨眨眼,亲亲他,替他打气,笑嘻嘻地把他推进院子;顺仔拗不过女儿,脸胀得更红,压低嗓门,回头问女儿:“你情书里,到底写了什么?” “我写爱你一万年之类的,挺rou麻的:还有要她跟你搬新家,新家新气象:别守著这么旧的老房子,湿气重害你们老是关节痛!”曼曼贴心地说,一路把老爸推到家门外。“只准成功啊,老爸,发挥你的魅力。”低声交代完,便锁上门。 林惠美手里戴著翠绿的玉镯,低著头在院子里徘徊。她没想过她所爱慕的顺仔兄竟是这么浪漫的人,她一直希望他能永远和她作伴,没想到他从不开口,今天倒写了很得体的情书向她求婚。 冲著一句“但愿人长久”她的心就感动万分,打算就跟著他搬家了。她不再矜持,答应嫁给他。 八点他准时出现了,灯光下她看出他脸好红,壮硕的他一害羞,模样变得好可爱。 “顺仔兄,我还不知道你这么会写诗呢!”惠美低著头说,脸上挂著微笑。 诗!什么诗?不是爱你一万年吗?“还好啦…”顺仔无措地枢著耳朵。 “我嫁你,跟你搬就是了。”惠美一脸幸福的笑。 “真的…太好了!”顺仔傻笑:心底有说下出的欢快。他不好意思地握住惠美的手,两人含蓄的看着彼此,一切尽在不言中。 曼曼拿了高脚椅,趴在墙上偷瞧,眼中转著喜悦的泪水,能为老爸找个“归宿”她也才能安心地嫁人;何况她这是一举两得,算是好事成双! 她悄悄爬了下来,进到房里打电话给帅傲军,她迫不及待地告诉他:“傲军,我老爸同意搬家了,可是短期内不知可不可以找到新房子呢?” 帅傲军正在旅馆的商务套房看电脑里的股市行情,接到曼曼的好消息,喜下自胜。“你真是颗小福星,房子不是问题,我马上查看公司在台中有无未出售的房子,一定帮岳父大人选间最棒的住屋,我亲自载他去看房子。” “太好了!”曼曼愉快地笑着。 两人聊了好一会儿,才道晚安,收线。 翌晨——帅傲军一早就来到曼曼家见过两位长者。 “果真是个帅哥,我女儿的眼光还不赖。”顺仔是岳父看女婿,愈看愈得意。 帅傲军来之前已仔细查过,公司在中部的别墅社区还有一、两幢保留户,他亲自开车载著曼曼及她的“双亲”到别墅社区看房子。 社区里有警卫,也有运动设施,规划十分完善,顺仔和惠美十分满意这里的房子,可是盘算了下,以他们卖出旧房子的钱,要买这千万别墅根本还不足够。 “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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